江苏交通厅疫情

  • 江苏交通厅疫情/江苏交通防控组发出紧急通知

    江苏省: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由两部分组成: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费和新冠疫情防控增加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费用计取指导标准的通知》(苏建函价〔2022〕333号)不再计列费用的范围:我省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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